回顾东京审判——立足于21世纪的视角

政治外交 社会

带有政治意义的东京审判

围绕东京审判的争论,几乎与审判过程本身一样,很长时间内一直持续不断。何为东京审判?是“世界各民族”对“损害爱好和平的各国民众利益”之行为的公正审判?还是“胜者”同盟国惩罚“败者”——日本领导人的“胜者的裁决”呢?

实际上,相较于基于法律的严正裁决,东京审判更带有政治意义。

理由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检方与法官处在相同的立场,由此,公正审判、客观判决的可能性被排除。

第二,被告是在被判有罪之前,亦即起诉书提交之前就已被视作“战犯”。

第三,被告辩护方未被赋予和检方同等的权利。本来辩护和检察双方都应拥有否认证据和证言的权利,但法庭却在许多情况下一味做出有利于检方的判决。

第四,对被告人进行了追溯制裁,也就是说被告人的所为在当时并未被视作犯罪行为,属于事后法溯及既往。起诉书依据的是当时尚未得到世界承认的英美法的“阴谋(conspiracy)”概念。

第五,同盟国方面的几个国家自身负有战争责任。但关于这个非常微妙的问题,必须另做单独论述。

第六,显而易见的是,即便与纽伦堡审判相比,在冷战正酣之时举行的东京审判,可谓是美国、英国及其卫星国与苏联之间展开政治角力的舞台。

有利于战胜国的历史解释

东京审判正是以这样的形式进行,它与纽伦堡审判一样,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是不可避免的。不过,这两个审判都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反复爆发侵略战争和世界大战,还着眼于未来。冷战已经开始。但当时有谁相信不会再次发展为战争呢?

两次审判都巩固了有利于战胜国的历史解释。审判将所有罪恶都归咎于“轴心国”,而且,美国和苏联竞相对战败国实施了各种“再教育”。此外,日本国内使用起“东京审判史观”的表述。可是后来,这个历史观逐渐开始受到左右两派自由思想家们的彻底批判。

审判是否公正?

东京审判是否公正呢?绝大部分检察官和法官都不认为自己做了缺少法律依据的事情。

他们受到了惩罚罪犯、永远杜绝侵略战争这样一种使命感的驱动。然而,这对于他们而言并非是最重要的事项。检察官和法官最优先考虑的都是履行自己作为同盟国代表的责任。

战败国日本的领导人必须在日本国民面前承担战争责任,即对开战、战败、长期进行不负责任且可谓是自杀行为的战争所负有的责任,以及战时通过特别高等警察和宪兵实施的言论压制、使国家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等诸多问题的责任。

在位于市谷的原陆军省大讲堂内举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前列左起)东条英机、冈敬纯、(后列左起)平沼骐一郎、东乡茂德等在被告席上(东京 市谷)

与自虐史观诀别

当年,占领军总部的主要目的并非公开处罚战败日本的领导人,而是从他们手中获得权限,夺取他们影响政治和舆论的力量。占领军为此而“清除”了日本的领导人。

随着旧金山和约的签署,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的统治终结,“逃过清洗保住性命的人们”大部分重获公职,或回到了政界和商界。而且,除了极少数例外,他们大都成为了日本“民主化”、日美同盟关系和日美伙伴关系的热情支持者。

东京审判是20世纪最重要的事件之一。然而,我们活在21世纪。或许现在已经到了该与被视为自虐史观的“东京审判史观”诀别的时刻了。

标题图片: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左起第三人是澳大利亚的韦博审判长(东京)(图片提供:时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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