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廳統計滑板車事故:17%為酒後駕駛、僅有4%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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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廳於19日表示,今年1月至6月發生的電動滑板車等「特定小型機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酒後駕駛佔17.2%。這明顯高於自行車和輕型摩托車(各約1%)。只有4.2%的受訪者有戴頭盔,但這已經是法律強制規範。

隨著去年7月修訂後的《道路交通法》實施,電動滑板車等符合一定標準的車輛都被列為特定小型輕型機車。16歲以上的任何人都可以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騎行,每個人在騎行時都必須有義務佩戴頭盔。

根據警察廳稱,今年上半年發生了134起小型輕便摩托車事故,其中23起是司機酒後駕駛。70%的酒精相關事故發生在凌晨12點至凌晨5點之間,最常見的使用滑板車目的則是「個人使用・飲食」。

一名特技演員在警視廳玉川站舉辦的交通安全課程中示範電動滑板車事故=5月24日
一名特技演員在警視廳玉川站舉辦的交通安全課程中示範電動滑板車事故=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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