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擔任法院通譯人員:一份輔助多元社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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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洞敦史 [作者簡介]

台灣是多語言、多民族的社會,警察或法院會遵循「特約通譯」制度,聘請民間人士擔任臨時的通譯人員。本文將透過筆者在台灣參與特約通譯教育訓練的經驗分享,包括教官與前輩提供的建議,和實際從事法院通譯工作的情況,介紹看似不起眼卻責任重大的工作,以及不同族群及人種等共存的多元社會特有之社會課題。

影響他人一生的任務

筆者過去,曾經陪同接待從日本來的訪台團,有天其中一位團員在餐廳想關上玻璃門時,玻璃竟然當場破裂了。餐廳老闆隨即要求賠償,但團員們卻主張玻璃門應該早就有小裂痕,雙方僵持不下。筆者當時雖然身為通譯人員,但並非將雙方的話一五一十的傳達,而是將話語轉換成有理解對方心情、由衷感到歉意的口吻,總算才圓了場,結束紛爭。

筆者認為,當時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但是也有些場合確實是不允許這樣的行為。特別是與警察辦案、法院判決等相關的通譯工作。

「在某個深夜,一位從曼谷到台灣的日本人A,因為持有海洛因而遭到逮捕。一開始海關安檢人員請會英文的人協助訊問,承辦的航警局員,則是請只會一點日文的免稅店店員幫忙訊問、做筆錄。結果第一審竟根據筆錄內容判處無期徒刑,但在第二審的審理過程中,就發現店員的通譯內容多處有誤,最終改判18年有期徒刑。事實上,有許多案例即是像這樣,因為錯誤的通譯而改變受刑者的一生。」

這是筆者參加台灣的法院通譯教育訓練時,教官分享的案例。

還有一位教官以「結婚前我喜歡一個人,現在我喜歡一個人」這句話來介紹中文的複雜之處。這句話如果翻成日文會是「結婚前,我曾經喜歡某一個人。現在我則是喜歡自己單獨一個人」。字面上同樣是「一個人」,卻會因為前後文的不同而改變釋義。

台灣語言使用整理表(近藤綾提供)
台灣語言使用整理表(近藤綾提供)

協助台灣法院的民間通譯人員

不論是在日本或是在台灣,時常能看到媒體好幾天報導與外國人相關的事件或糾紛。

日本約有276萬名外國人居住(日本法務省2021年底的統計)。近年雖然日本政府擴大接納外國勞動者和留學生,但是整體環境尚未成熟,人權侵害和失蹤者等問題層出不窮。

台灣也有超過80萬名的移民,當中又以來自東南亞國家者佔多數,語言溝通等問題屢見不鮮。現在經台灣政府認定的原住民族即有十六族,各族群擁有自己的語言,再加上漢民族中,除了有官方語言「華語」(所謂的標準國語或簡稱國語),亦有台語(或稱為閩南語)和客家語等語言共處。因此以少數語言為母語的高齡人士中,不懂華語者也不在少數。

然而法律規定,法院審判需要使用國語(華語)。此外,如果當事者患有聽覺障礙,則才會有必要使用手語

從大小民事訴訟到交通事故、詐欺、盜竊、傷害、性騷擾、性暴力、家暴、雇用糾紛為止,各式糾紛層出不窮。還夾雜各種語言,難以單靠公務員處理通譯事宜。有鑑於此,政府訂定了「特約通譯」制度,委請住在台灣,熟稔華語與其他語言的民間人士擔任臨時通譯。據說在地方法院,需要通譯協助的審判之中,有99%另外聘請特約通譯人員。

結束警局研習後,與會者拍攝紀念合照。(筆者提供)
結束警局研習後,與會者拍攝紀念合照。(筆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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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台灣 臺灣 法律 多元化 法庭 口譯

大洞敦史DAIDO Atsushi簡介與署名文章

1984年生於東京,明治大學理工學研究科碩士課程畢業。2012年移居臺灣臺南市,蕎麥麵餐廳「洞蕎麥」經營5年後,設立「鶴恩翻譯社」。著書有《遊步臺南》(繁體書,皇冠文化)《臺灣環島―南風のスケッチ》,日譯書《フォルモサに吹く風》(福爾摩沙三族記)《君の心に刻んだ名前》(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台湾 和製マジョリカタイルの記憶》(台湾老花磚的建築記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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