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臺灣研究人生:從未寄達的論文抽印本──郵件遭「警總」從中監控攔截

政治外交

臺灣解嚴前的1985年,筆者將關於臺灣抗日史的學術論文寄往臺灣,卻從此消失無蹤,應該是臺灣當局判斷為「危險文書」因此遭到沒收。但無人能得知事實經過,時光飛逝,直到去年9月,筆者收到某位臺灣的研究者寄來一封令人意外的電子郵件。

寄自臺灣的PDF檔案

「在國家安全局的檔案裡,找到寫有老師名字的文件。『警總』攔截老師的郵件,並向國家安全局通報。該文件以附件檔案傳送給老師。」我在去年(2021年)9月的時候,收到舊識吳俊瑩先生的來信。

2007年,我曾在臺灣政治大學的臺灣史研究所擔任為期半年的客座教授,因而結識了吳先生。當時他還是研究生,現在已在直接隸屬於總統府的國史館擔任研究員,從事史料編纂工作,同時亦以臺灣現代政治史的新銳研究者身份,活躍於學界。

所謂「警總」指的是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此機關自1940年代末到1987年7月為止,負責執行長期戒嚴令,作為此時期政治管制與鎮壓異己的核心機構。很長一段時間,這兩個字在臺灣無人不知,令人聞風喪膽。所謂的國家安全局,則是直接隸屬於總統的機關,負責總理國內外的安全情報。李登輝就任總統不久,便曾提到「我才是情報機關的老闆」,此語相當知名。

政府機關保存的文件(行政相關公文。臺灣稱為「檔案」,以下沿用之)在1999年「檔案法」(政府文件管理法)制定後,規定國家檔案建立滿30年,原則上便可供閱覽,但國家安全局的極機密檔案在民主化後仍不輕易公開。不過重新檢視威權主義體制時期打壓政治異己與侵害人權的「轉型正義」浪潮高漲,因此蔡英文政權上臺後便制定了「政治檔案條例」,促使相關檔案可以開放閱覽。吳俊瑩先生寄來給我的文件是移交國家檔案局管理的國家安全局檔案,他以研究者的個人身份申請而取得(並非國史館管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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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研究 若林正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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