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前日本兵的戰後補償問題──讓被忽視的人們的心願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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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田猛資 [作者簡介]

二戰期間,有許多臺籍前日本兵作為「日本人」參與戰爭,但在戰後,這些人及其遺族卻無法獲得與日本人同等的補償。目前官方認為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但問題真的解決了嗎?時值終戰75周年,日本人該如何面對這些臺灣人的心願?

作為「日本人」出征的臺灣人

歷史上,日本曾經統治臺灣半個世紀,從1937年中日戰爭(八年抗戰)爆發以來,直到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為止,整個二戰期間,臺灣也都在日本的統治之下。

臺灣這塊土地上曾經住著內地人(日本本土出身者)、本島人(漢人居民)與原住民,各自擁有不同歸屬意識,但在「一視同仁」、「內台如一」的統治方針之下,各族群逐漸形成了同為「日本人」的意識。戰爭的爆發使得此一方針更加強化,政府推動「皇民化」並實施許可制更改姓名的政策,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有不少人都期盼自己能名副其實地成為「日本人」。

戰況逐漸惡化之後,臺灣也在1942年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1943年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應徵者蜂擁而至。此外,1944年,更實施了徵兵制度。

蕭錦文在16歲志願從軍,作為陸軍隨軍文職人員參與英帕爾戰役,戰後又成為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對於當時應徵從軍的理由,他表示:「最重要的是,希望能在自己的國家面臨大事時,能為自己的國家盡一份力。作為國民,我覺得自己的國家自己保衛,是理所當然的想法。」

臺灣人之中,也有不少人被徵召或志願從軍,作為「日本人」遠赴戰地、為國打仗。根據厚生勞動省社會‧援護局統計,軍人與文職人員合計,其人數高達20萬7183人,其中有3萬306人戰死。

1945年8月15日,在戰亂中存活下來的臺灣人,也作為「日本人」迎接了戰敗的結局。接著,日本由於戰敗而放棄臺灣,包括臺籍前日本兵在內,不論其本人意願為何,這些臺灣人一律喪失了日本國籍。

蕭錦文。年逾90的他,現在仍持續述說著自身的戰爭經歷(筆者攝影)
蕭錦文。年逾90的他,現在仍持續述說著自身的戰爭經歷(筆者攝影)

在戰後日華關係史中被忽略的臺籍兵補償問題

戰後,日本陸續創立《恩給法》及《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等援護法》等法律,軍人與隨軍文職人員及其遺族都得到了各式各樣的補償,但這些法律全都設有「國籍限制」,不具備日本國籍者便不在補償對象之列。因此,被認為「喪失」了日本國籍的臺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從開始連一毛錢的補償都沒拿到。

從戰後臺灣所經歷的歷史,我們也可窺見臺籍前日本兵的悲哀。戰後,臺灣被新的外來政權,亦即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統治。換句話說,對這些臺籍前日本兵而言,他們等於是被原本的「敵人」所支配。

日本在1951年與美國及其它同盟國成員簽訂了《舊金山和約》,結束戰爭狀態,放棄了臺灣及澎湖諸島的主權。然而當時,位於臺灣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並未獲邀參與和約的簽訂,日華間便於1952年4月28日另行簽定《中日和約》,該合約第三條明定,臺日間財產及債權問題,「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

也就是說,臺籍前日本兵的財產及債權,亦即戰時遭積欠的薪資及軍事郵政存款等,皆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另商「特別處理辦法」來處理。但兩國後來並未針對此「特別處理辦法」進行討論,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與中華民國斷交,《中日和約》遂告失效。附帶一提,針對「特別處理辦法」,有紀錄指出,日本政府曾經三度去函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要求進行推動,但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並未接受。

如此,臺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作為「日本人」所應獲得的補償及債權,就這樣在戰後的日華關係史中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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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臺灣 第二次世界大戰 戰後補償 臺籍日本兵

權田猛資GONDA Takeshi簡介與署名文章

臺灣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所。1990年生。研究方向為戰後日臺關係史。同時也擔任巴士海峽慰靈祭以及廣枝音右衛門慰靈祭主辦單位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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