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與日本

顏家的轉型正義:從「通緝犯」成為「受難者」的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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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妙 [作者簡介]

1947年2月28日,台北的市場發生的民衆與憲兵的爭執為引爆點下,讓抗議與暴動擴散到全台灣。當時的國民黨政權選擇使用武力鎮壓,約有3萬人遭到殺害,該場悲劇後來被稱為二二八事件。現居日本的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後代,在事件經過75年後,各自懷抱著不同決心,重新摸索著面對那場突如其來悲劇的方式。系列第二篇的筆者,是戰前台灣數一數二的有名家族顏家後代,身兼作家與女演員的一青妙。為了替在二二八事件裡因為參與「處理委員會」就遭國民黨當局通緝的祖父顏欽賢恢復名譽,她決定付諸行動。

其他的「受難」親戚

除此之外,國家檔案局的資料裡也提到,顏家的「顏滄海」與「顏惠卿」也被捲進了二二八事件之中。

顏惠卿是我父親顏惠民的弟弟,排行老三,也就是我的叔叔,在我小時非常疼愛我。我鼓起勇氣去找這位叔叔,問道:

「叔叔也曾在二二八事件裡被牽連嗎?」

「……」

叔叔陷入一陣漫長的沉默之後,才回答:「我也沒被沒收什麼,也沒被刑求,就是被關了大概3個禮拜。」

筆者繼續追問,叔叔卻只是重複著「不記得了」,語氣神情都像是在懇求筆者不要再問了。筆者受到叔叔的反應所震懾,只好改變話題。

對於顏家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知之甚詳的親人,多半都已過世,還在世的也不願意多說。此時筆者仰賴的,是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申請制度。

1995年,時任總統的李登輝首次作為國家元首對二二八事件進行道歉,當時政府也制定了條例,只要被認定為受難者,國家便會支付賠償金給本人以及家屬。

賠償金金額依受難程度劃分為數個等級,最嚴重者為死亡,金額為新台幣600萬元,此外還有失蹤、羈押、名譽受損等各種情況,分別列有相對應的金額。筆者決定進行申請。

向基金會申請受難者賠償

二二八事件對顏家事業造成極大陰影,鉅額資產遭到充公,顏家的沒落也由此開始。但申請賠償金倒也不為金錢,筆者最期望的是要恢復祖父的名聲:究竟是祖父是罪犯,還是受難者?此外,成長於日本的筆者對於台灣二二八事件與顏家的關聯,也迫切地希望能有一個答案。

筆者花了不少時間集齊申請資料,提交申請,不久之後便收到一封回函,寄件人是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從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收到的賠償金通知書
從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收到的賠償金通知書

受難者:顏欽賢先生,經本會第……受難事實為「健康名譽受損」及「其他」……

這封回函便是我的祖父顏欽賢已獲認定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其名譽得以挽回的佐證。信封裡還裝著寫滿審查過程的文件。賠償金額以點數計算,祖父曾以內亂罪遭到通緝,10點;之後逃亡不滿1年,1點;其他事由1點,共計12點。1點以新台幣10萬元計算,賠償金額共為新台幣120萬元,擁有領取資格的包含筆者在內共有家屬計10名,各自可領到平分後的金額。

親人的微妙反應

2017年正值二二八事件70周年,我作為「受難者家屬」受邀參加在台北市舉辦的追悼儀式。2018年,我也作為受難者家屬出席了顏家根據地基隆舉辦的「基隆市228紀念追思活動」。但這兩場儀式,顏家的出席者都只有筆者一人。

關於賠償金事宜,筆者聯絡相關親人後,許多人的反應都是「跟我沒關係」、「不要多管閒事」、「我不需要賠償金」,也的確有人選擇不領賠償金。從這些親人的態度中可以看出,他們不希望再牽扯到二二八事件了。

這些親人之所以態度含糊,或許正代表著二二八事件對他們真的造成了極為深刻的影響,當然也可能只是不想被捲進麻煩事裡。跟生活在日本的筆者相比,對住在台灣的親人而言,二二八仍是一個太過沉重的事件。

出席二二八追悼儀式並獻花的筆者
出席二二八追悼儀式並獻花的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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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妙HITOTO Tae簡介與署名文章

隨筆作家、女演員、牙醫。生於東京。父親是臺灣人,母親是日本人。幼年時期在臺灣度過,11歲起在日本生活。著書有《日本媽媽的臺菜物語》(2013年)、《我的箱子》(2012年)、《我的臺南》(2015年,三書均由聯經出版)。《我的臺南・東海岸》(2016年,新潮社)、《臺南》(2016年,新潮社)、《環島》(2017年,東洋經濟新報社)。擔任台南市親善大使、石川縣中能登町観光大使。以『日本媽媽的臺菜物語』為原作改編成同名台日合作電影上映,在2019年3月時、以『我的箱子』為原作改編的舞台劇在台灣上演、本人也參與演出。還隨時通過部落格X(舊稱推特)發布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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