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家庭法如何擺脫「加拉巴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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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訂家庭法(民法中關於婚姻、親子關係和繼承等的法律法規)的討論,包括導入「選擇性夫婦異姓」和「共同撫養權」等的爭議甚囂塵上。其原因之一是明治時代基於父權制和性別分工的「家族制度」的陰影依然揮之不去。本文重新審視了阻礙現行民法發展的問題。

自民黨議員的干預

法務省法制審議會的家庭法小組委員會原計劃在8月底擬定一份中間試案,其中包括引入 「共同監護權」,這將允許父母雙方在離婚後擁有對子女的監護權。然而,由於自民党的部分人士嚴厲批評說沒有充分反映出黨內的討論情況,導致在整合意見方面出現了大幅延誤。今後,民法修正案草案將在徵求公眾意見後定稿,但能否順利進行下去,目前尚不明確。

說到「夫婦異姓」,儘管在1996年,根據法制審議會的意見書,已經制定出關於引入已婚夫婦可以選擇異姓制度的修正案草案,但之後政府的應對非但沒有向引進方向前進,反而是在後退。

2020年12月,在起草《第五次促進兩性平等基本計畫》時,經過自民黨內部的激烈討論,原草案中關於推進討論導入「選擇性夫婦異姓制度」的措辭被刪除。另一方面,還添加了「基於作為戶籍制度的組成部分的夫婦同姓制度的歷史,以及充分考慮到對家庭的認同感、對子女的影響和最佳利益的觀點…」的表述方式。

此外,在今年3月公佈的內閣府的民意調查中,修改和增加了一些提問,以誘導人們使用其舊姓(婚前姓氏)作為通用名的制度。據悉,這是法務省揣度自民黨內的一些勢力而做出的調整。

例如,在緊接著3選1的問題「保持現有姓氏、使用通用姓氏、選擇性地使用別姓」之前,新設了要求受訪者回答父母異姓對子女的不利影響的具體選擇問題。這些選項中包括「由於喪失家庭認同感,孩子的健康成長將受到阻礙」等內容。

贊成導入選擇性地異姓的比例達到了歷史最低點(28.9%),與2017年調查時的最高紀錄(42.5%)相比,出現了逆轉。

一些保守勢力肆意干預不利於自己主張的中間試案、基本計畫和民意調查。這是日本的家庭法乃至社會被「加拉巴哥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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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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