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安倍時代的修憲之路,門檻依然高

政治外交

修憲勢力在日本國會中已占3分之2。即便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修憲,在程式和政治協商溝通兩方面仍然存在很高門檻。請看本文的詳細解讀。

步驟1:能否在國會裡得到廣泛支援

憲法第96條規定了修憲的程式。憲法修正案首先要分別在眾議院和參議院獲得3分之2的贊成才能成為動議,然後在國民公投中獲得過半數贊成才能正式批准。從世界範圍來看,這一修憲流程很標準。世界各國憲法中,近75%將「議會3分之2」贊成設置為修憲的必要條件,其中的半數還將國民公投贊成作為追加條件。

更值得關注的是,法律所規定的在國會如何提出修憲議案並付諸投票的相關程式。

根據日本國會法第68條第2項規定,憲法修正案的動議提出,必須有眾議院100名議員或參議院50名議員的贊成。因此少數議員提出的議案原本就不可能被國會審議。議案須先經過提案所在議院(眾議院或參議院)的憲法審查會審查表決通過之後,才能在眾議院或參議院全體大會上進行表決。

尤為重要的是,如果想要修改多處,那麼修憲提案需就內容關聯事項分別提出議案,個別審議。「關聯事項」雖然沒有規定明確的劃分標準,但是,比如在修改第9條時,如果新增隱私權條款,形成「捆綁」式議案,原則上是不適當的。要提交國民公投的議案,首先需要分別獲得兩院3分之2的贊成票,門檻很高。因此,議案提出的形式,要麼是多數議員都能贊同的「單一主題」,要麼是多個政黨就各自需求形成共識連續提出議案。

第二次安倍內閣之後,自民黨基本上希望採取後者的做法。2017年眾議院選舉時,時任首相安倍晉三和自民黨重點提出了4個修憲事項,包括將自衛隊明確寫入第9條、日本維新會等主張的高等教育免費、確保每個都道府縣在參議院中至少擁有1個議席(解決合區問題),以及新增緊急事態條款。

安倍積極修憲的舉動,改變了有關憲法討論的基調。2021年的眾議院選舉中,國民民主黨、日本維新會等中間和中間偏右的在野黨,也明確表示了對修憲的積極態度。連中間偏左的立憲民主黨,雖反對自民党主導修憲,也對修憲討論本身展現了積極回應的姿態。

不過,朝野政黨對於修憲的熱情高漲,並不意味著他們就具體修改事項和優先順序達成了共識。2021年的眾議院選舉中,沒有一個修憲事項能夠得到3家以上政黨在競選公約中明確支持。事實上,連自民黨內部也出現了反對「修憲4事項」的動向。有資深自民黨議員認為,僅將自衛隊明確寫入憲法還不夠,還希望修改整個第9條。關於高等教育免費,預計需要花費4兆日圓,財政保守派議員對此態度消極。

最有可能達成妥協的,可能是新設「緊急事態條款」。「緊急事態條款」的主要目的,是擴大政府在危機之際的許可權。這個問題以前也一直被討論,但疫情在全世界蔓延助推了這個話題的熱度。日本政府應對疫情的措施,相對於國際標準來說比較被動,沒有採取停擺公共交通工具、關閉餐飲店等措施,防疫舉措至多停留在「請求/要求」和「指導」層面,其法理依據存在著與人員流動自由等憲法保障權利相抵觸的問題。安倍和繼任的前首相菅義偉、現任首相岸田文雄都主張,在憲法中加入緊急事態條款,政府就能更好地實施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居家命令或關閉工廠命令等疫情防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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