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害病:經濟高速發展期遺留的負面遺產

社會

MASANO Atsuko [作者簡介]

日本曾經有過這樣一個時期,企業在生產活動中對環境的汙染導致人們健康受損,但國家和地方政府對此卻置之不理。而企業即便在知曉了汙染物與民眾受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後,仍然隱瞞事實真相,使受害範圍進一步擴大。公害病首次被認定後半個世紀已逝,日本社會從中學到了些什麼呢?

與大企業作鬥爭的援助群體

第三,必須重視站在受害者角度的協力廠商和司法的作用,在補償制度的設計中反映當事人的心聲。

站在受害者一邊與大企業作鬥爭的不是國家,而是那些為了幫助痛苦不堪的患者挺身而出的律師、學者及醫生等援助者。他們闡明企業的責任,曝光企業的不法行為,與受害者並肩作戰,幫助他們通過訴訟獲得賠償。1971年9月,新潟水俁病患者首次在公害病訴訟中勝訴。1972年7月四日市哮喘患者、1972年8月痛痛病患者、1973年3月水俁病患者分別勝訴。所有案件均以部分患者的勝訴判決為依據與企業進行談判,最終體現于對所有受害者的賠償。

這一系列行動促使政府於1973年9月制定了《公害損害健康補償法》。該法為受害者開闢了一條無須提起訴訟即可獲得賠償的快速通道。但是,國家通過該法也嚴格界定了診斷標準並限定了受害區域,因此出現了很多公害病認定申請被駁回的「未認定患者」。

其結果是,被認定的水俁病患者有2000多人,加上未認定患者則超過了2萬人。此外還有一些「未申請患者」,他們由於擔心受到歧視,時至今日也沒去申請認定。被認定的新潟水俁病患者有700多人,而未認定患者的人數則多達3倍以上。被認定的痛痛病患者有近200人,包括未發展至軟骨病的鎘腎病患者在內,需要繼續觀察的患者有近400人。因此,圍繞這3種公害病的認定也提起了多起訴訟,訴訟者要求重新修改認定標準。

另一方面,被認定的四日市哮喘患者為2219人。之後,根據該法律,東京都、大阪府、神奈川縣、千葉縣、愛知縣、兵庫縣、靜岡縣、福岡縣、岡山縣的41個地區被指定為大氣汙染地區。但是到了1988年,國家以這些地區的大氣汙染「已經得到改善」為由,撤銷了對大氣汙染地區的指定。因此,之後在千葉市、西澱川區、川崎市和倉敷市,針對大氣汙染企業的損害賠償訴訟請求仍在繼續。

1992年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關於環境與發展的里約宣言》。這是國際社會對全球範圍內環境汙染進行反思的成果。四大公害病的教訓也體現於宣言的第15條原則之中——「遇有嚴重或不可逆轉損害的威脅時,不得以缺乏科學充分確實證據為理由,延遲採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環境惡化」, 這就是所謂的「預防原則」。

2011年3月11日發生的東日本大地震引發了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地震已過去7年半時間,包括兒童甲狀腺癌的討論在內,問題堆積如山。日本社會從四大公害病中究竟汲取了怎樣的教訓呢?

標題圖片:在痛痛病訴訟案二審判決後召開的記者會上,原告方患者哭訴這段艱辛的歷程,1972年8月9日於石川縣金澤市(時事)

關鍵詞

公害 現代史

MASANO AtsukoMASANO Atsuko簡介與署名文章

記者。主要撰寫與河川工程等公共事業及核能問題相關的採訪報導。東京工業大學研究所綜合理工學研究科博士課程畢業,工學博士。著有《水資源開發促進法立法與公共事業》(築地書館,2012年)、《四大公害病》(中公新書,2013年)、《大家都願意去投票的國會》(築摩入門新書,2016年)、《你身邊的放射性汙染垃圾》(集英社新書,2017年)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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