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教科書制度和歷史教科書問題

日本的歷史教科書制度

政治外交 社會

三谷博 [作者簡介]

圍繞歷史教科書內容處理問題,日本的教科書審定工作受到了來自國內外的諸多批判。包括審定在內的教科書制度是如何實際運用的呢?東京大學三谷博教授是現今採用的國中和高中歷史教科書的編著者,在這裏讓我們看看他的解說。

文部科學省的審定

文部科學省將對這些提出申請的樣書進行審查,判斷其是否合格。其手續、標準等,在「教科用圖書檢定規則」和「學習指導要領」中作了規定和發表。據此可知,負責審核教科書的,是文部科學省內部成立的教科用圖書審定調查審議會,文部科學大臣將根據審議會的報告作出該教科書是否合格的決定。作為日本政府部門的慣例,大臣很少會否定審議會的意見;而且,審議會是根據作為文部科學省工作人員的教科書調查官和該省任命的調查員(從大學到小學的各級學校教師組成。全國共數百人)實施的調查進行審議的。實際上,教科書調查官會進行認真細緻的研究,其意見似乎具有舉足輕重的分量。審議會的結論在申請之年的11月左右公布。如果合格的話,將會立即宣布,但大多數情況下,審議會是不會讓它們輕易通過的,而是採取保留,提出修改的要求。儘管也有審定不合格的情況,但是建立了相關制度,會提前向出版社通告理由,如果申請者提出異議,將給予其要求復議的機會。

如果保留決定,審議會將向各個出版社、撰稿人下發「審定意見書」,其中列出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並由教科書調查官做出口頭說明。各個出版社可以對這份審定意見提出異議,但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往往會對審定意見展開內部討論,然後提交「修改表」。從邏輯上來說,審定意見與撰稿人的意見之間完全有可能出現嚴重的對立,但審定意見主要指出的是申請樣書中對客觀事實的錯誤認識、記載錯誤、行文模棱含糊及晦澀難解等問題,在這些問題上,出版社方面很少會提出異議。審定審議會在對出版社提交的修改表進行審議後,最後以大臣的名義通知其教科書是否合格。

另一方面,「義務教育諸學校教科用圖書檢定基準」是判斷教科書合格與否的根據,目前其內容為以下幾點。各科目均需注意的要素是,(1)範圍及程度。指教科書內容要安排得當,符合教學指導大綱的要求。 (2)選擇與處理,組織與分量。其中包括下述事項:(a)參照指導大綱,避免內容有欠妥當或無視青少年兒童發育階段的情況出現,(b)在政治和宗教問題上不偏不倚,(c)不偏向於特定事項、現象和領域,保持整體上的平衡,(d)深思熟慮,消除片面性的認識,(e)合理安排整體的分量、內容的分配與相互間的聯繫。關於最後一條規定,一般認為是有免費發放等原因在內,所以必須按照教科書的定價(截至2011年,國​​中歷史教科書為694日圓。價格不到市面銷售的同等分量書籍的一半)嚴格限制分量。 (3)準確性及記載、表述。如上所述,實際上這一條是在審查過程中最頻繁地被指出存在問題的部分。另外,關於社會課(地圖除外)的審定標準,有以下幾個項目。作為小學與國中通用的標準,(1)不存在「對未確定的時事性現象做出斷定性的記述」的成分,(2)「在對待與亞洲各鄰國之間的近現代歷史事件時,從國際認識和國際協調的角度出發予以了必要的考慮」,(3)「引用著作、史料等資料時,選用了已有定論或可信度高的資料,保持了公正性。同時,引用法律條文時,尊重了原始文獻的表述」,(4)「日本的歷史紀年,針對重要的時間一併書寫了年號和公曆」。這一審定標準,要求教科書在整體上盡可能地採用客觀且兼顧各方平衡的表述。在針對社會科課程內容上的要求方面,除了(2)的所謂鄰國條目和(4)的紀年條目之外,可以認為幾乎所有內容都參照了指導大綱的要求。如此慎重的規定,再加上針對文字分量的限制,一方面確實導致了日本教科書的枯燥無味,但另一方面,從審核過程的公正性來看,它卻是考慮得相當周全。即使是在審定的實施與標準的運用方面,恐怕也是值得肯定的。2010年,申請接受審定的國中歷史教科書共8種,其中7種被認定為合格。收到合格通知後,教科書出版社將製作、提交樣書,並在次年接受由地方的選定片區實施的審查和採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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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谷博MITANI Hiroshi簡介與署名文章

東京大學研究所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主攻19世紀日本及東亞史、歷史社會學。生於1950年。東京大學研究所人文科學研究科博士。著有《明治維新與民族主義》(山川出版社,1997年)、《東亞的公論形成》(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東亞歷史對話》(與金泰昌合編,東京大學出版會,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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