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虐童案例激增及其社會背景

社會

西澤哲 [作者簡介]

2015年,日本全國的兒童諮詢中心受理的虐待兒童通報件數首次突破10萬件。虐童形式分為以謾罵恐嚇造成孩童心靈傷害的「情感虐待」、拳打腳踢施加暴力的「身體虐待」、不去滿足孩子衣食等基本需求的「忽視」以及「性虐待」四種。本文探討現今社會問題之一虐童案例呈現增加趨勢的原因。

2016年8月,根據厚生勞動省公布,2015年全國兒童諮詢中心受理的兒童虐待舉報件數為10萬3260件(初步值),數量首次超過10萬件。有關兒童虐待的統計始於1990年,當年的通報件數為1,101件,儘管25年是個漫長的歲月,但這個數字竟成長了100倍,案例的成長是十分異常的。

自《兒童福祉法》修訂之後,從2005年起,市區村鎮各級政府也開始受理虐童舉報,2014年全國的市區村鎮處理的虐童舉報件數約達8萬8000件。兒童諮詢中心與市區村鎮受理的舉報多少會有重複,所以不能單純地相加,但兒童諮詢中心和市區村鎮合計,每年處理的相關通報有10幾萬件,事態可說十分嚴重。

為何「情感虐待」占半數

這次公佈的兒童諮詢中心的統計資料顯示,在虐待的形式中含身體虐待、忽視、性虐待、情感虐待4種,其中最多的是「情感虐待」,佔據近乎半數的47.5%。

所謂「情感虐待」,指的是父母等扶養人否定孩子存在價值的言行,比如對孩子說「不是因為我想要才生下來你的」、「沒有你家人才會幸福」等。相較於身體虐待和忽視,這種形式的虐待難以被外人發現。

根據這次的統計,或許會認為日本的「情感虐童」格外多,其實不然。這是由於《防止虐待兒童法》中對情感虐待的定義而產生的。2004年的修正案中規定,目睹家庭暴力、或夫妻間暴力,對孩子來說是屬於情感虐待。也就是說,該法將「目睹家庭暴力」歸屬在了「情感虐待」之中。依法警察按照案例的情況,如果認定為家庭暴力事件,如果當事人之間有未成年孩子時,要向兒童諮詢中心通報。

因此,與歐美已開發國家相比,日本的情感虐待便呈現出數量甚多的情形。在這種狀況下是很難理解情感虐待兒童的問題真相,也不可能與國外的虐待兒童統計資料進行正確的比較研究。當務之急是必須如何區別和看待目睹家庭暴力的問題。

譬如,美國「兒童虐待與忽視資料系統(NCANDS)」2013年的兒童虐待資料顯示,這一年兒童保護服務(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CPS)接到的舉報中,可以確定為虐待或忽視的有67萬9000件。其中,忽視占79.5%,比例最多;其次為身體虐待18.0%和性虐待9.0%;情感虐待占比最低,為8.7%。

另外在美國,孩子有可能目睹家庭暴力這種情況,是與上述的4種虐待形式區分看待的,被劃入「撫養人具有家庭暴力危險因素的孩子(Children With a Domestic Violence Caregiver Risk Factor)」,進行專項資料統計。2013年,在35個州認定為養育不當的46萬4542個案例,有27.4%,即相當於12萬7512名兒童處於這種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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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兒童

西澤哲NISHIZAWA Satoru簡介與署名文章

山梨縣立大學人類福祉系社會福祉專任教授、系主任。舊金山州立大學研究所教育系心理諮詢科系畢業。作為兒童心理專家,為受到心理創傷的孩子進行心理臨床治療。任社會福祉法人防止虐待兒童中心理事。著書有《孩子的心理創傷》《兒童虐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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