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能實現亞洲第一婚姻平等,日本為何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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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臺灣的司法最高機關,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宣告現行《民法》禁止同性婚姻的規定屬於違憲。釋憲結果出爐後,國際媒體紛紛報導此消息,在日本社會也引起了廣大的迴響。
同時,日本社會裡浮現的疑問也逐漸擴散開來。
「日本無法做到的事情,為什麼臺灣率先達成了?」
日本是世界屈指可數的先進國之一,在民主和人權等議題上自認是亞洲最進步的國家,但是臺灣這次對於同性婚姻的司法判斷打破了日本這樣的迷思,那不過是自我感覺良好罷了。
落實同性婚姻平權,提升臺灣自由改革的形象
根據大法官釋憲結果,認定民法對同性婚姻的限制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須在2年内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並且指出民法的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故不能以無法繁衍後代為由來否定同性婚姻。甚至,若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時,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婚姻關係,得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追加了補救措施。
這些堪稱是「夢寐以求」的解釋,是日本一些長年來致力於推動LGBT(*1)權利的組織所望塵莫及的。為什麼臺灣可以,日本卻做不到呢?為了解開心中的困惑,10月正值初秋,我參加了一場在北海道大學舉辦的研討會「臺灣為什麼能實現亞洲第一婚姻平權?」
臺灣同志諮詢熱線資深研究員呂欣潔和婚姻平權大平臺立法遊說專案負責人鄧筑媛2位接受了主辦單位的邀請,分別進行各1小時左右的演講,大約有100位的參加者到場聆聽臺灣的最新情報。
根據2位的報告,同志運動在臺灣社會已有長遠的歷史,並堅韌有毅力地克服種種困難,在政治或司法上也積極行動,大法官釋憲並非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在輿論、政治、司法等多方奔走爭取來的結果。
會場裡有人問道:
「在有偏見的社會裡,如何讓年輕人坦白自己是LGBT,並且讓這個問題發展為重要的政治課題呢?」
呂欣潔做了以下的回答,現場掌聲如雷。
「即使在臺灣,出櫃(coming out)也是一件很難開口的事。可是,對年輕世代而言,生活周遭普遍會遇到LGBT的朋友,就算自己或家人不是LGBT,很多人對我們推出的法案相當支持。想要改變臺灣,希望臺灣成為更好的國家,這是年輕人普遍的一大願望。」
主辦研討會的北海道大學榮譽教授,也是明治大學教授的鈴木賢補充說道:
「臺灣要能夠在國際社會上生存,須推廣民主或人權以確立國際地位,年輕人因而對此抱持莫大的關心。那些仍然保有受世界鄙夷且落後制度的國家是無法生存的,想要讓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好,是臺灣年輕人的普遍想法,跟我行我素的日本有很大的不同。」
的確,臺灣的先進改革有助於提升臺灣的國際名聲。毎年10月在臺北舉辦的LGBT彩虹遊行,這幾年竄升為亞洲規模最大的同志運動,很多來自海外的人士也紛紛共襄盛舉。關於這次大法官的釋憲,也受到歐美等國際媒體的大篇幅報導。
身為議題發起人的呂欣潔,參與座談會時,談到了日本和臺灣的共通點。日本和臺灣都不是基督教社會,在人際關係上也愛好和平,傾向避免發生衝突,身為家人雖然不至於否定LGBT的存在,總希望盡量不讓街坊鄰居知道。
「我自己也是花了15年的時間,讓父母理解我是女同性戀的事實。不只是家人,即使是需要更長的時間,我也希望能夠好好地說服整個社會。我經常掛在嘴邊的是,你可以不喜歡我,但是你不能剝奪我在法律上的權利,我不會說臺灣全體的人民都要接納LGBT,而是希望認同在法律上的平等。國家的責任就是要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1) ^ LGBT是英文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首字母縮寫。
年輕世代關心同性婚姻議題,進而推動行政司法的變革
在日本,甚至連意指性別少數族群的LGBT一詞也尚未落地生根,普遍仍然是使用「性同一性障害」(又稱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fy Disorder, GID)來概括,仍被視為一種「殘缺」。在憲法或其他法律上,對於性向也沒有明確記載應該擁有被平等對待的權利,可以說在 LGBT議題上仍是相當後進的國家。
會場上,當呂欣潔和鄧筑媛被詢問到「到目前為止的運動裡,是否有參考過一些日本的事例?」兩個人的態度都很謙虛有禮,雖然沒有直接了當回答「沒有」,但是臉上卻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是啊,似乎沒有什麼可以向日本學習的地方。
只是,日本社會本來對於性/性別的議題並不是那麼封閉,明治以前在武士或僧侶之間的同性戀行為相當普遍,與受限於基督教的倫理規範,同性戀被視為宗教禁忌的歐美國家不同。然而,明治以後邁入近代化,將同性戀視為異端份子的價值觀也被傳入,因而以「變態」的有色眼鏡去對待同性戀者。
之後,歐美的同志運動或同性婚姻合法化出現了顯著的進展,可是日本卻還在原地踏步。在這層意義上,臺灣的動向對日本社會造成了很大的衝擊。
在臺灣,現任蔡英文總統在當選前的選舉政見裡也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但上任後在法律面上卻遲遲無法動手改革。即使在大法官的釋憲結果出來後,照理說應該給了中央政府一劑強心針,可是在立法上卻依然裹足不前。
鈴木教授問道:「我以為蔡英文當選就會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因為她在總統大選裡承諾了選民,可是當選後卻沒有進入相關的立法階段,這是為什麼呢?」鄧回答:「任期是到2020年為止,所以還不算違反競選承諾。」引發會場一片笑聲。
她又接續說道:「蔡英文政權的閣僚或是幹部裡,有很多上一代的人才對於同性婚姻還不是很了解。當初,在蔡英文的競選活動裡,年輕世代發揮了很大的影響力,因此對蔡英文而言,承認同性婚姻是為了塑造進步形象以獲得年輕人支持的手段吧。」
對此,鈴木教授表示:「同性婚姻的議題會成為吸引年輕人選票的這一點,與日本有很大的差異。在日本,支持同性婚姻對選票完全沒有幫助。」
實際上,在臺灣政壇對於同性婚姻表態支持的立法委員有民進黨的尤美女及蕭美琴、新政黨「時代力量」裡面也有很多人積極發聲。當訴諸人權或多元化的問題時,在日本立刻會被貼上「自由改革派=左派」的負面標籤,可是在臺灣卻是「自由改革派=年輕世代的代表」,是正面的形象。
日本面臨的問題是老年人的投票率高,可是年輕人對選舉的關心度相當低。相對地,臺灣的年輕人積極參與政治活動而且投票率高,年輕世代的投票行動完全與日本相反。所以,在臺灣受年輕人支持的自由改革政策才是獲得人氣的王道。
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不讓歐美專利於前
在研討會上另一個受矚目的議題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根據兩位的報告,2004年同法在臺灣開始施行,為了消除性別歧視等,在學校教育裡必須設有相關課程,並且規定年間的上課時數。
同法實施至今已經過了十幾年,現在在臺灣社會推動LGBT或同性婚姻的人,主要也是在此法律下成長的世代。在日本,雖然文科省有下達通知函,要求教育現場對性別認同障礙者給予關懷,但在制度上對LGBT卻沒有明確規定。也因為沒有根據的法源,所以現況只能交由學校和教師個別處理。
很多日本人的認知裡,認為婚姻裡的性別中立化是屬於歐美的專利,與日本無關。可是,鄰近的臺灣卻做出這樣的「決斷」,想必大受影響。
其實,臺灣的LGBT對策也並非特別與眾不同,有些部分也不算是先進,在企業裡沒有採取LGBT的相關對策,地方自治單位也幾乎是照常運作,並沒有因為這次的釋憲結果有任何動作。也沒有立法委員或議員等政治人物公開出櫃。
相對地,在日本有很多地方自治單位的條例裡面有規定,甚至也有議員出櫃,LGBT相關書籍的出版也很活絡。
關於同性伴侶制,雖然日本領先臺灣,在東京澀谷區及世田谷區等地方先行導入,可是臺灣卻急速擴大。在日本,利用此制度的只有120對左右,臺灣已多達2000對以上,一下子就被超越了。
鈴木教授也做了以下的評論。
「日本和臺灣互相有進步的地方和停滯不前的地方,狀況不一。可是,臺灣在婚姻平權的議題上,以政治論點來看是成功的,比起日本,更往前邁出了一大步。明治維新以來的法學屬於脫亞入歐型,只以歐美先進國家為範本,而這次臺灣的實例,為日本注入了一股新氣象。這樣一來,就不能再用『日本與歐美的狀況不同』作為搪塞的藉口了。」
標題圖片撮影:野島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