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退位问题考

皇室典范与退位特例法:“例外”成为“先例”的矛盾

政治外交

针对明仁天皇退位的立法问题,众参两院正副议长于3月中旬向首相提交了“讨论总结报告”。由于《皇室典范》未对退位问题做出规定,因而试图通过特别立法来与其“融为一体”,允许退位。笔者指出,这份国会建议中存在“例外会在不知不觉中变成先例”这样的矛盾。

新旧《皇室典范》都未对退位做出规定

那么,能否体察天皇的意愿并让他实现退位呢?《皇室典范》第四条规定“天皇驾崩后,皇嗣立刻即位”,皇位的继承仅限于天皇驾崩时。这里所说的“皇嗣”,指的是皇族中皇位的第一继承人,从目前而言就是皇太子。

现行《皇室典范》中没有关于退位的规定,因此天皇退位需要通过修改典范等立法措施来实现。《皇室典范》是宪法的下位法,修改《皇室典范》只需在众参两院获得过半数赞成通过即可。现行的《皇室典范》在许多方面继承了战前旧《皇室典范》的内容,天皇终身在位制也是其中之一。

新旧《皇室典范》在制订过程中,在确定终身在位制上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旧《皇室典范》是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同一年,也就是1889年2月11日制定的。当时负责相关立法作业工作的法制官员井上毅和华族(存在于明治维新至二战结束期间的贵族阶层——译注)柳原前光主张以法定条款对让位这种传统惯例做出规定,而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在1887年3月的高轮会议上,为避免手握大权拥有大元帅头衔的天皇被政治利用,伊藤博文坚定地驳回了井上等人提出的让位方案。

现行的《皇室典范》和日本国宪法同在1947年5月3日生效。1946年3月设立的临时法制调查会第一分会的小组委员会,针对是否规定有关退位条款进行了审议。当时,由于退位问题与昭和天皇的战争责任密切相关,所以在后来与盟军总司令部(GHQ)的谈判以及帝国议会的审议过程中也引发了争议。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宫泽俊义等站在法制局一方的委员持赞成意见,而高尾亮一等宫内省方面的人士则表示反对。另一方面,据说GHQ也抱有警惕心理,认为如果允许天皇退位,那么怀有野心的天皇退位后会参与政治活动。

战后,国会层面也反复对天皇退位问题展开了讨论。实际上在1984年,国会就曾围绕年逾八十的昭和天皇退位问题展开过质询。时任宫内厅副长官的山本悟在答辩时就《皇室典范》中没有关于退位的规定一事举出了以下几个理由:①如果允许退位,那么太上皇和法皇的存在恐会带来不利的影响;②可能出现非天皇本意的强制退位;③天皇可能会恣意退位。

基于天皇意愿的退位,无疑与规定了象征天皇不拥有政治权能的现行宪法第四条相悖。有关退位的是是非非,应该在维护天皇地位稳定性的同时,本着“基于主权之所在的全日本国民的意志”这一宪法规定,展开广泛的国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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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 天皇 天皇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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