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成受訪者表示有「第二天要開車上班卻還是喝過了頭」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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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晚就沒事了吧」。明明第二天要工作,但嗨起來不知不覺就喝多了——應該大家都有一、兩次(或許有人達到幾十次?)這樣的經歷。但如果要開車的話,那就責任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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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ITA公司針對有過駕駛公用車經歷的人員詢問「是否有過第二天要開車卻仍然喝過頭的經歷」,2.7%的受訪者表示「經常有」,19.3%表示「有時有」,17.4%表示「有過一、兩次」。表示「有過」的合計比例為39.4%。其中,自認為「酒量大」的受訪者中,有50.3%表示「有過」。
關於喝過頭的場合,回答「和朋友、熟人聚會」(45.4%)及「公司尾牙、春酒」(43.7%)的比例尤為突出。
針對在公司聚會時有過喝多經歷的人(228人),當被問及理由時,回答「因為餘興聚會」的受訪者最多(52.2%),其次是「不喝覺得浪費」(23.2%)、「為了緩和緊張情緒」(18.4%)。另外,回答「被人說不喝會掃興」(16.7%)、「被學長、上司勸酒」(12.3%)、「沒有準備酒以外的飲品」(7.5%)、「被叫起一口氣乾杯」(7.0%)等,約有3成是屬於「酒精騷擾」一類的。
當被問及是否難以拒絕學長、上司勸酒時,近半數(48.6%)人表示很難。從行業來看,「金融業、保險業」(62.5%)、「批發業、零售業」(55.0%)、「製造業」(50.4%)的這一比例超過了半數。
本調查於2023年4月上旬通過線上方式實施,對象為1000名20到69歲並有過駕駛公用車經歷的人員。
標題圖片:PIX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