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百年與日本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大國協調與日本外交

政治外交

20世紀爆發的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時代,日本曾摸索過從帝國主義外交路線轉變為基於國際協調路線的新外交道路。本文作者將闡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社會與日本外交的情況。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到20世紀20年代這一期間,日本曾努力轉變此前的帝國主義外交路線,順應全球性的裁軍潮流,謀求國際協調,並尋求過實行不干涉中國內政的政策。儘管人們會覺得這是日本在不利的國際環境下被迫做出的選擇,但筆者想指出,這是日本邁向獨自新外交方向的舉措。

一戰促使日本積極開展獨立「對華外交」

距今100年前爆發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對日本的對外政策尤其是東亞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因為1912年清王朝覆滅之後,中國陷入混亂,日本的對華政策開始趨於積極化、多樣化。然而,在列強利益衝突激烈的環境下,日本始終難以在列強中占據優勢。日本不得不採取與英國和俄國合作,逐步增大對中國大陸的影響力的政策。

可是,1914年8月世界大戰爆發後,歐洲列強開始終日忙於打仗。而日本出於日英同盟之誼,以協約國身分參加了戰鬥,但當時的戰鬥只是攻下了作為德國在華根據地的山東半島的青島,僅僅兩個月後,德軍投降,戰鬥結束。

後來,第二次大隈重信內閣向袁世凱政權提出了包括處理此前德國在山東半島享有的權益(第一號)、延長數年後到期的遼東半島租借權和南滿鐵路經營權(第二號)、讓漢冶萍公司(中華民國最大的製鐵公司)變成日中合資企業(第三號)、中國沿海港灣及島嶼不割讓與他國(第四號)在內的對華二十一條要求。此外,作為希望條款(第五號),還提出了僱用日本人擔任政治・財政和軍事顧問、日中合辦警署、日中合辦軍械廠、將連接武昌與九江南昌的鐵路鋪設權交予日本、在福建省籌辦鐵路・礦山和港灣工程時若要引入外資需提前與日本協商等各種要求。

其中,第一號隨著德國投降而得到落實,第二號、第三號一直懸而未決。但第五號中有些條款會顯著提升日本的在華影響力,有些條款可能會損害列強的利益,在原來的形勢下,日本絕不可能提出這樣的要求。雖然由於英美的反對,第五號最終被撤回,但日本發出最後通牒,迫使中國政府同意了其他條款。

如上所述,第一次世界大戰促使日本的對華外交趨於更加獨立和積極。後來的寺內正毅內閣也繼承了這樣的積極政策。但他的方法並不像大隈內閣那樣具有威逼性質。他採用借款政策(西原借款)援助並拉攏中國政府(段祺瑞政權),希望由此提高日本的影響力。同時,他看中了中國作為資源供應地的價值,希望加強日中之間的經濟關係。就這樣,世界大戰期間的日本比較自由地推進了自己的對華政策。

巴黎和會與「沉默夥伴」日本

日本原敬內閣成立約40天後的1918年11月11日,一戰宣告結束。原內閣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應對世界形勢的變化。原內閣不僅停止了西原借款,還於10月29日確定了不干涉中國內政的方針。儘管純屬偶然,但在今天來看,這次政權更替就像是預見到了世界的變化一般。大戰的結束,意味著日本將不再具有可以不考慮列強意志,自由主導對華政策的國際環境。

1919年1月,巴黎和會召開。主要問題的討論工作在美國、英國、法國、義大利和日本這五大國之間展開,而日本的存在感並不突出。由於日本全權代表當時幾乎沒有發言,因此被稱為「沉默夥伴」。這也是由於,日本當時的與會方針是避免積極參與和日本直接相關的問題(具體指的是處理德國在山東半島及南洋諸島權益的相關問題和種族平等方案)以外的討論。原敬希望立足於國際協調原則,審慎判明並順應世界大勢,前述方針正是基於他的這一政​​治判斷而制定的。

當時主導和會的是美國總統威爾遜(Thomas Woodrow Wilson)。他在前一年1月提出的十四條否定了過去的帝國主義外交,轉為推行和平主義外交,提倡基於正義人道的道義外交。除了歐洲地區的戰後處理工作外,他還提出應杜絕秘密外交、保障海上航行自由、裁減軍備、關於殖民地問題和民族自決的方案、創建基於國際民主主義理念的國際組織。儘管該提案的主要內容在討論過程中已被刪除殆盡,但其外交理念(新外交理念)卻對日本產生了影響。著名政治學家浮田和民提出,過去那種認為只有本國神聖而無視他國的國家主義思想不能帶來世界和平,日本有必要順應世界大勢,樹立作為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員的觀點(1919年「文明改造之道德方面」)。

出於現實性的判斷,當時的日本政府的行動指南是只要能夠維護日本最起碼的利益即可。由於這種利益得到了保證,並且鑑於歐美尤其是成為世界新銳領袖的美國的重要性,所以日本採取了努力與英美保持協調的方針。以英美兩國為中心的國際協調方針成為了貫穿整個20世紀20年代的日本外交基本路線。

華盛頓會議後日本採取的國際協調路線

巴黎和會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處置戰敗的德國,由此形成的凡爾賽體系主要是為了建立戰後的歐洲體系。圍繞亞洲問題的討論並非主要內容,中國問題被擱置在了一邊。在1921年11月召開的華盛頓會議上,除了華盛頓海軍條約外,與會各方還簽署了英美法日承諾維持太平洋權益和軍備現狀的《四國公約》,以及規定了保持中國領土完整、實行門戶開放等內容的《九國公約》。此外,日中籤署了關於解決山東懸而未決問題的條約,就歸還德國在山東半島的權益和從山東鐵路沿線撤兵達成了一致。這個新形成的東亞秩序被稱為華盛頓體系。不過也有人評論稱,這是列強為維持現狀而達成的妥協案,是建立在犧牲中國利益的基礎之上的。

參加華盛頓會議的日本政府(會議召開前,原首相遭到暗殺,高橋是清內閣上臺)的方針是,既要接受作為美國對華外交原則的門戶開放政策,又要努力維護自己的既得權益。在裁軍問題上,雖然部分海軍官員表示反對,但考慮到自身的財政狀況,日本政府還是同意了只保留英美60%水準的主力艦數量。《九國公約》的第一條主張施行對華非侵略主義,這等於否定了日本在大戰中的行為,但由於並未否定日本在南滿洲的權益,所以日本也表示了同意。

如上所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採取了以國際協調為基礎,追隨和平主義潮流的外交政策。有人說,這種政策是日本在外交上陷入孤立,且出兵西伯利亞遭遇失敗後被迫做出的選擇。其實,日英同盟未能續約,大戰中幾乎變成同盟國的俄國已經崩潰,日美在中國問題上的矛盾日趨激化,這些都是影響日本外交的要素。

日本摸索通過尊重中國主權來保持影響力的途徑

可是大家不應忘記,這個時期的日本也將基於國際協調的對華政策向前推進了一步,並力圖從戰略角度積極推行對華政策。

1918年12月8日,日本召開臨時外交調查會討論1919年巴黎和會的與會方針,得出了以下結論。要想促使日本的對華政策「開闢新局面,樹立新地步」,那麼由日本率先提出廢除治外法權和撤出駐華軍隊等倡議將有利於今後的對華政策。這種觀點認為,為了在今後繼續保持日本的對華影響力,必須搶先於美國實行美國的對華政策: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尊重中國的獨立與主權、期望中國實現發展等。不過和會中並沒有展開相關討論。

這一時期的日本認為確保對滿蒙的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長城以南的中國本土處於事實上的內戰中,日本干預和涉足內亂可能會刺激列強採取相同行動,導致列強瓜分中國。加上當時實際上已經出現了列強想對中國實施國際共管的動向,所以日本必須避免出現這種事態。可以說,也正是出於這個目的,日本必須率先朝著如下方向推進:相信並擁護中國為平息混亂、實現統一而做出的努力。

華盛頓會議後,日本繼續堅持這一方向,1922年6月末從漢口撤出了駐軍。此外,此前5月30日舉行的內閣會議甚至決定要撤回自北清事變(義和團運動——譯註)爆發以來一直駐紮在華北的軍隊。毋庸贅述,這反映了外務省和陸軍的態度——為了恢復日本因在一戰中的行為而惡化的國際形象,他們逐步轉變了方向,力圖通過率先向中國展示好意和恩惠,促使本國的對華政策處於有利局面。

然而,英國並未表示贊成,由於日本單獨行動很可能偏離國際協調的路線,所以最終未能實現。不過,這推翻了日本是被迫接受華盛頓體系的這一評價,或許我們甚至可以說日本在以自己的方式利用華盛頓體系探索著一條全新的道路。

(2014年6月30日)

標題圖片:1919年,旨在處理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問題的國際會議在巴黎召開(提供:TopFoto/Aflo)

美國 中國 英國 外交 東亞 德國 日中 第一次世界大戰 巴黎和會 凡爾賽體系 華盛頓會議 國際協調 二十一條 青島 山東半島 參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