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市國中一年級學生被殺,修改《少年法》呼聲再度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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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被害者在隆冬冰河中游泳,凶器是美工刀
刑事偵查揭示的真相表明,少年A及同夥的犯罪行為令人髮指。上村平時就受到A的暴力欺負,遇害當天的夜晚,先被迫在隆冬的冰河裏游泳,之後身上被美工刀多處割傷,最終頭頸部被刺殺身亡。與A和上村一同前往河岸開闊地的另外兩名17歲的少年中,有一人供述稱當時A讓他走開,到附近去待命。後來當他返回現場時,見上村遭到暴打,曾試圖進行了勸阻。但A威脅道「小心有你好看的」,命令他用美工刀往上村身上戳。該少年不敢違命,邊說「對不起」,邊向上村的臉頰劃去。
隨後A等3人把上村的遺體藏在草叢裏揚長而去,在公共廁所燒毀了上村的衣服企圖毀滅證據。從掉落在現場的紮線帶等推測,上村也許是被綁住雙手被迫跪在地上,就像伊斯蘭極端組織「伊斯蘭國」處決人質一樣,可能把頭都快割了下來。
殘暴罪行引發眾怒,網路上傳了嫌犯的真名和照片
如此殘忍的暴行在社會上引發極大的公憤,以致在網上A的真名和照片、連同家人的照片也被轉帖,《週刊新潮》(3月12日號)以《「18歲主犯」的身世報告》為題,報道了A的真名,還刊載了正面半身照。《少年法》第61條禁止刊登犯罪少年的真名和正面照。但是,該雜誌編輯部稱,這樣做是鑑於「此次事件的殘暴性給社會帶來的巨大衝擊,在綜合考慮了該犯罪少年的經歷後作出的決定。
據說《週刊新潮》是把流傳在網上的A的正面半身照,「讓朋友們確認」後刊登的。在網際網路上,人們可以十分簡單地搜索到A的真名和照片。也可以認為新潮方面也是考慮到網路社會的實際情況,才下決心公開A的真名和正面半身照的;但也有人認為「即使沒有懲罰條例,但是既然有法律規定,就理所應當地遵守」。報紙和電視等主要媒體自不待言,即便是《週刊新潮》的競爭對手們,至今仍然在報道中避免使用真名和照片。
「少年」年齡定義,戰後從「不滿18歲」調高到「不滿20歲」
法律如果不適合社會的實情,當然就需要修改。二戰後至今《少年法》共進行過5次修改。最早是在1949年,日本戰敗後盟軍最高司令部實行占領政策。在對日本進行民主化改造的過程中,修改了戰前舊的法律,「少年」的年齡從不滿18歲被提高到了不滿20歲。另外,還成立了家庭法院,少年犯罪後首先要被送到那裏,由它來決定實施「刑事」懲處還是採取「監管保護」。
當時日本處於戰後的混亂時期。戰爭孤兒眾多且糧食不足,導致青少年當小偷和強盜的案例頻發。1949年改訂的《少年法》,重點是對這類有不當行為的青少年進行保護和教育。
可是,隨著日本經濟高速成長生活變得富裕以後,少年犯罪的形態也發生了變化。犯罪呈現低齡化傾向,有些是少年犯下的極為凶殘的罪行。1988年就發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惡性案件。東京都足立區一位高中女學生被綁架、監禁、強姦、施以暴力後慘遭殺害,遺體被塞進鐵桶,並被封上混凝土後,扔在江東區的填埋地。犯人是一夥16~18歲的少年,此案件被稱為「高中女生桶裝混凝土殺人事件」。
震撼社會的「神戶兒童連續殺傷(酒鬼薔薇)事件」
1997年2月至3月間,神戶市內的4個小學女生,相繼被錘子鎚打、或被刀戳刺,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接著5月發生了一起「獵奇」犯罪案件,一位小學5年級的男孩被殺後,頭顱掛在一個國中學校正門前被示眾,口中還銜著一封用「酒鬼薔薇聖鬥」名義寫給警方的挑釁信件。犯人是住在附近的一個14歲少年,這一系列案件被稱作「酒鬼薔薇事件」,震撼了整個社會。
之後還相繼發生了「光市母子遇害事件」(1999年4月)、「西鐵巴士劫車事件」(2000年5月),「大分縣一家6人殺傷事件」(2000年8月)等,它們都是由少年犯下的惡性案例。於是在2001年,《少年法》時隔52年後被再度修改,刑事懲罰年齡從16歲以上被降低到了14歲以上。
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惡性化和低齡化,呈現嚴懲趨勢
在2007年實施的修訂中,把轉送少年感化院的年齡下限從「14歲以上」降低到「大致12歲以上」。可以認為,2003年7月發生的「長崎的12歲少年綁架殺害男孩事件」、2006年6月發生的「佐世保的小學6年級11歲少女用美工刀殺害同班女同學事件」等惡性案件,導致了這一次《少年法》的進一步修改。
2008年《少年法》再次修改,在殺人等致人死傷的大案審理中,允許受害者及死者家屬參加旁聽。這是秉承2004年生效的《犯罪受害者等基本法》精神,以保護受害者權益為目的而做出的修改。再有,在2014年的修訂中,對不滿18歲的少年,雖然不適用「無期徒刑」,但代之以宣告的有期徒刑的上限從15年提高到20年,「不定期刑罰年限」也從「5~10年」提高到「10~15年」。
對「嚴罰以減少未成年犯罪」這種觀點持有異議者也不少。但《警察白皮書》提供的數據顯示,被逮捕的少年刑事犯人數在減少。2004年為13,4847人次,到2013年減少了一半以上,為56,469人次。其中惡性犯罪(殺人、搶劫、強姦、放火)的逮捕人數,在2004年為1,584人次,2013年減少到786人次。雖然犯罪低年齡化的傾向確實存在,但從上述數據看,似乎總體上不能認為「少年的惡性犯罪案件在增加」。
「18歲選舉權」法案成立在望,修改《少年法》呼聲再起
此次「川崎國一學生被殺事件」如此令人髮指,犯罪事實被媒體報道後,「《少年法》太過寬鬆」的批判之聲四起。可是此次修改《少年法》呼聲高漲的背景又與以往有所不同。因為「賦予18歲以上的公民以選舉權」的法案,預計將在國會通過。為此,「擁有選舉權就是成人,就不該是《少年法》的保護對象」的意見日趨強烈,於是出現了這樣一種可能,即「少年」的年齡定義,或許會回到戰前的舊法那樣,變為「不滿18歲」。
刑事犯罪少年的總人數及犯罪種類(2004~2013年)
年度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
犯罪種類 | |||||
總數(人次) | 134847 | 123715 | 112817 | 103224 | 90966 |
凶惡犯(*1) | 1584 | 1441 | 1170 | 1042 | 956 |
粗暴犯(*2) | 11439 | 10458 | 9817 | 9248 | 8645 |
盜竊犯 | 76637 | 71147 | 62637 | 58150 | 52557 |
智能犯(*3) | 1240 | 1160 | 1294 | 1142 | 1135 |
風俗犯(*4) | 344 | 383 | 346 | 341 | 389 |
其他刑事犯 | 43603 | 39126 | 37553 | 33301 | 27284 |
年度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
犯罪種類 | |||||
總數(人次) | 90282 | 85846 | 77696 | 65448 | 56469 |
凶惡犯 | 949 | 783 | 785 | 836 | 786 |
粗暴犯 | 7653 | 7729 | 7276 | 7695 | 7210 |
盜竊犯 | 54784 | 52435 | 47776 | 38370 | 33134 |
智能犯 | 1144 | 978 | 971 | 962 | 878 |
風俗犯 | 399 | 437 | 466 | 566 | 523 |
其他刑事犯 | 25353 | 23484 | 20422 | 17019 | 13938 |
(2014年《警察白皮書統計資料》)
注:該白皮書中所列犯罪類型,譯文直接使用了日文罪名原詞,具體說明請參見註釋。
日本戰後少年法修改的歷史
實施年月日 | 修改項目 | 案件等 |
---|---|---|
1949年1月1日 | 修改戰前的舊法①關於少年的年齡,從不滿18歲提高到不滿20歲②設置家庭法院,對判處刑事懲罰還是監管保護做出決定 | 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投降,盟軍最高司令部實施占領政策(1945年8月~1952年4月) |
2001年4月1日 | 對可判處刑事懲罰的年齡,從16歲以上降低到14歲以上 | 「高中女生桶裝混凝土殺人事件」(1988年11月~1989年1月,犯人16~18歲少年4人); 「神戶兒童連續殺傷(酒鬼薔薇)事件」(1997年2~6月,犯人14歲少年); 「光市母子遇害事件」(1999年4月,犯人18歲少年); 「西鐵巴士劫車事件」(2000年5月,犯人17歲少年); 「大分縣一家6人殺傷事件」(2000年8月,犯人15歲少年) |
2007年11月1日 | ①強化警察對不滿14歲少年案件的調查權②關於轉送少年感化院年齡的下限,從14歲以上降低為「大致12歲以上」 | 「長崎男童綁架遇害事件」(2003年7月,犯人12歲少年); 「佐世保的小學6年級女生殺害同班同學事件」(2006年6月,犯人11歲少女) |
2008年12月15日 | 有關殺人等重大惡性案件的審理,允許受害者和死者家族旁聽 | 以保護犯罪受害者等的權益為目的《犯罪受害者等基本法》成立(2004年) |
2014年5月7日 | 對不滿18歲的罪犯,雖不適用「無期徒刑」,但代之以宣告的有期徒刑的上限,從15年提升到20年; 不定期刑也從「5~10年」提高到「10~15年」 | 「石卷市3人殺傷事件」(2010年2月,犯人17~18歲的少年2人); 「東京吉祥寺女性遭搶劫遇害事件」(2013年2月,犯人17~18歲的少年2人); 「廣島縣吳市少女遭群暴致死事件」(2013年6月,犯人21歲的男子和16~17歲的少年、少女6人); 三重縣國中3年級女學生殺害事件(2013年8月,犯人18歲少年) |
XXXX年X月X日 | ? | 「佐世保高中女生遇害事件」(2014年7月,犯人15歲少女); 「名古屋大學女生殺人事件」(2014年12月,犯人19歲女學生); 「川崎市國一男生遇害事件(2015年2月,犯人18歲少年1人和17歲少年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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