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问日本的刑事司法

能否“重新做人”?日本监狱的现状与问题

社会

2016年末,日本的服刑人数降到了五万人以下。1952年以后,2006年的服刑人数最多,大约为七万人,后来一直在不断减少。有人指出“再犯人员多”,而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日本的监狱面临什么问题?我们采访了NPO法人“监狱人权中心”秘书长、律师田锁麻衣子女士。

田锁麻衣子 TAGUSARI Maiko

律师、NPO法人“监狱人权中心”秘书长。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系。1995年获得注册律师资格(第二东京律师会)。2016年一桥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结业(法学博士)。主要著作有《孤立的日本死刑》(与大卫・强森合著,现代人文社)。

待遇法的运用偏离了初衷

——是什么事情促使您涉足监狱问题的呢?

大一的时候,我加入了调查社会问题的兴趣小组,决定研究当时引发问题的拘禁二法案。在调查过程中,我读了一本叫做《全国监狱实录》(绿风出版)的书。书中写到服刑人员戴着皮手铐,只能像狗一样进食,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这是人待的地方吗?这是我涉足监狱问题的起因,从 1995年3月参与创建监狱人权中心的工作,到今年已是第24个年头。

田锁麻衣子律师

——请您介绍一下日本的监狱(刑事设施)经历了怎样的历史变迁。2006年旧监狱法实施修改后形成了《刑事收容设施及被收容者等的待遇相关法律》(待遇法),哪些地方发生了变化呢?

监狱法制定于明治时代,沿用了近一百年。新的待遇法出台后,服刑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都比以前更明确化了。

新法甚至引起了许多监狱职员的不满,他们认为“只有服刑人员的权利得到了强调,而自己的待遇没有任何变化”。然而事实上,监狱方面并没有完全按照待遇法的初衷加以执行。

新法施行后,探视、书信等与外界的信息往来和物品递送业务发生了巨大变化,可以交流的对象范围扩大,确实受到了服刑人员的欢迎。但由于出现了黑帮人员恶意滥用新制度的案例,所以监狱方面很快便收紧了政策。本来法律宣扬的是“适当的信息往来有助于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和顺利回归社会”,但实际过程中却在不断出现加以限制的动向。在一些服刑人员提起的诉讼案件中,就连思想保守的法院也做出了“限制过当”的判断。

狱长换人监狱风格就全变

——服刑人员的待遇是否因为待遇法而得到了改善呢?

不能一概而论。确实,法律修改后,各个监狱的长官可以自主裁量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了。比如,官民联合运营的PFI(私人主动融资)型监狱就开展了各种尝试,比如培养导盲犬等先进项目,以及和外部专业团队合作引入防止再次犯罪的项目,等等。

不过,我们很难通过观察一两个监狱就断言日本的监狱“就是这样”。不仅是各个监狱存在差异,就连同一个监狱,也会因为换了狱长而瞬间改变风格,非常难以把握,这就是目前的现实情况。

——的确,日本的各个监狱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定。

作为监狱来说,希望尽可能地保留自主裁量的余地,用于管理服刑人员。同时,由于在监狱法时代,服刑人员的权利近乎于零,所以人们就会有这样一种意识:在服刑人员受到认可的权利过于宽泛的情况下,作为监狱一方就必须适当加以限制。

此外,监狱方面的目标是在人手较少的情况下,做到事故和丑闻的零风险。由于收容的服刑人员犯罪程度不同,各个监狱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不过,作为整体倾向而言,基本上都希望尽可能把规则定得细致一些,以便监视服刑人员时精准把握到底有没有违反规则。因此,探视过程中,原则上会有监狱职员在场记录,书信也需要接受检查。

其他国家更加宽松一些,针对普通服刑人员,探视活动都在开阔的大通间里进行,摆放几张桌子和椅子,不设隔板。根据服刑人员的情况,还会分级应对,比如针对高风险人员,就会安排单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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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权 司法 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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