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內核電廠重啟與核電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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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制標準下第一座允許重啟的核電廠
2015年8月11日,位於鹿兒島縣的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號機組核反應爐達到臨界狀態,實現重啟。2011年3月由於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事故,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成立,並於2013年7月起實行管制新標準;川內核電廠是首座通過了該標準的審查而允許再次運轉的核電廠,因此受到社會的極大關注。
川內核電廠除了1號機組之外,其2號機組也通過了新管制標準。而除川內核電廠以外,業已獲得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認定,符合新標準的核電廠也有一些。如關西電力(JE2)公司高濱核電廠3、4號機組(JE3)、四國電力(JE4)公司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JE5)。
今年年初,很多日本媒體預言,以川內核電廠的重啟為發端,將有更多核電廠陸續重啟運轉,因此將2015年稱為「重啟元年」。果真如此麼?面對現實,我們發現這種預測顯然是不正確的。
如何解讀在核電廠問題上輿論的「矛盾」
觀察對於川內核電廠重啟的民意調查結果發現,一方面反對意見大大多於贊成意見,另一方面,表示「不太懂」的聲音也很多。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核電廠的看法,現在的民意乍看起來包含著某種矛盾。
關於核電廠的存在方式,問到中長期時,民意調查顯示,多數人希望「將來零核電」,希望「立即零核電」或「長期使用」的占少數。「將來零核電」則意味著認可「當前一定程度上使用」核電。
但是,在問到是否贊成核電廠短期重啟時,占多數的意見是「反對」,而不是「贊成」。「反對核電重啟」,事實上等於「立即零核電」的意思。
也就是說,圍繞核電的輿論,從調查結果來看中長期與短期自相矛盾,實在是不可思議的現象。究竟怎樣理解這種現象才好呢?
根據筆者的理解,輿論的真正意思在於,「當前一定程度上使用核電廠是不得已的事情」。但是,民意對於安倍晉三內閣推進核電廠重啟的做法不能認同。政府實際上將問題完全拋給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或電力公司,盡量迴避自己的責任,只是偷偷摸摸地推進核電廠的重新啟動。對政府的這種做法,即使是認為「目前一定程度上使用核電廠也是無奈」的國民,很多人也會強烈反對,所以當被問到贊成還是反對核電廠重啟時,他們會回答「反對」。
政府的新電源結構方案中的問題
安倍內閣對核能的毫無責任感還以極端的形式體現在今年7月決定的新電源結構方案中(JE2)。政府決定2030年電源結構的比例「核能占20~22%,可再生能源占22~24%,液化天然氣(LNG)火力占27%,煤炭火力占26%,石油火力占3%」。
判斷這個電源結構方案是否適當時,應該以去年內閣會議決定的能源基本計劃(JE2)內容為標準。在該計劃中明確規定,對核能發電的依存度「要盡可能地降低」(JE2)。而我們不能不認為,這次提出的電源結構方案與這個能源基本計劃是相矛盾的。
根據2012年的核反應爐等管制法修正案規定,原則上核能發電廠運轉40年即宣布關閉,只有符合特別條件的情況下才破例允許,且僅限一次允許延長20年;也就是說認可最長60年的運轉。截至2015年初,日本現有48座核反應爐中,到2030年12月末,運轉不到40年的也只剩下18座。換句話說,如果嚴格執行「40年運轉停止原則」,其中30座核反應爐將報廢。剩下的18座核反應爐,即使加上現在正在建設中的中國電力公司(JE3)、島根核電廠3號機組(JE4)與電源開發公司(JE5)、大間核電廠(JE6),也不過20座核反應爐。這20座如果按70%的運轉率運轉,在2030年預計不到1兆kWh的總發電量中,約有15%的電力將由核能提供。
「60年運轉」的例外會否成為常態?
「40年運轉停止原則」如果發揮效力,到2030年,對核能的依存度應該在15%左右;而這次經濟產業省決定的數值為「20~22%」,比15%多5~7個百分點,這意味著該數值是以延長核電廠運轉期或增建新核電廠為前提而設定。安倍內閣聲稱「目前沒有增建新的核電廠的計劃」,因此,這多出來的5~7個百分點,必定以現有核電廠的超40年運轉,即運轉時間延長為前提才能得以實現。
如果遵守「40年運轉停止原則」,預計到2030年之前報廢的30座核反應爐中,除了今年決定報廢的關西電力、美濱核電廠1號機組等5座之外,還包括福島縣強烈要求關閉的東京電力(JE2)、福島第二核電廠(JE3)的4座。減掉這些,剩餘21座中,如果不延長運轉足夠數量的核反應爐(約15座左右),政府方案中計劃中多出來的5~7個百分點根本是不能實現的。
也就是說,現行的核反應爐等管制法中的「40年運轉停止原則」並非常態,而該法規定的破例認可某些核反應爐「60年運轉」將成為常態。這種對核反應爐等管制法的牽強解釋,與安倍內閣對公眾承諾的「最大限度降低對核電廠的依存度」之約定背道而馳。不得不說,政府決定的「核能20~22%」的相關方案,違反了其對公眾的約定。
安全性與依存度降低相結合的核電廠更新換代
且不論依存度的高低,如果將來也還以某種形式利用核電廠的話,那麼盡最大努力將危險降低到最小,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將核電廠的危險性最小化的措施是什麼呢?那就是使用最先進的設備。
但是,很難認定日本的核電廠設備是最先進的。儘管占所有設備一半(22座)的沸水反應爐中有4座最先進的ABWR(改進型沸水反應爐),可是剩餘的一半(21座)壓水反應爐中,最先進的APWR(改進型壓水反應爐)或AP1000一座也沒有。而在中國,據說AP1000將很快啟動。
如果今後繼續使用核電廠,在同一個核電廠場地內將舊的核反應爐關閉,置換為最先進的核反應爐,進行設備的更新換代,這是應有的責任。但是,安倍內閣卻迴避有關更新換代的討論,投機取巧地選擇了延長運轉時間的應對手段。對於這種做法,我不得不說這是「毫不負責的核電回歸路線」。
當然,如果僅僅強調核電廠的更新換代,將不符合「盡可能降低核電廠依存度」的輿論期待,也違反了安倍內閣對公眾的約定。即使進行更新換代,也應該提前將舊的核反應爐關閉,將2030年的核電廠依存度控制在15%之內。盡最大的可能,在較低的依存度之內進行核電廠的更新換代,這才是在未來使用核電廠時唯一的,負責任的做法。
2030年的核電廠依存度也達不到15%
違反「盡可能將核電廠依存度降低」的公約,迴避關於設備更新的討論,選擇延長運轉時間的取巧辦法,對於政府如此制定出來的未來電源結構方案,公眾給予嚴厲的批評是避免不了的。迴避公開正面的討論,2030年核電廠依存度達到20~22%根本是不可能的,甚至可能還達不到15%。
在這種狀況下,以為川內核電廠重啟,因此其他核電廠也將陸續重新開始運轉的看法,是錯誤的。2015年不會是「重啟元年」。
標題圖片:九州電力公司的川內核電廠(圖片提供:時事通信社)